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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年会:善治娄葑丨垃圾分类典型案例通报(第2期)

发布时间:2024-04-08点击数:

  2022年11月1日下午,苏州工业园区娄葑街道综合执法大队巡查至现代大道大润发,发现某个体户存在生活垃圾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的情况。经调查,其他垃圾桶内的鸡蛋壳和菜叶为其员工杜某所扔,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告知其行为已违反《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整改。鉴于当事人杜某积极配合改正,执法人员决定对其作出罚款50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11月17日,娄葑街道综合执法大队街道巡查至万科美好广场某餐饮店检查垃圾分类情况金年会,发现当事人孙某有未按照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行为。大队队员对现场进行调查,发现孙某将一塑料包装纸投放在了厨余垃圾桶内,该行为已违反《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经调查取证后,执法队员根据《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孙某处以50元的行政处罚。当事人诚恳接受处罚并表示以后会将生活垃圾投分类投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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